主要违法事实: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且当事人作为财产保险的嫁保第一受益人,
险费
行政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、贷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时转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国市监法规〔2022〕2号)第十三条第(二)项、将自身止损管理成本转嫁给借款人的嫁保行为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(八)款“法律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、
2023年6月,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》(皖市监办发〔2022〕10号)第七条第(二)项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(2022本)(皖市监办发〔2022〕11号)第251条。